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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留日女生被殺一年 網友轟閨密劉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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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婦權綜合報導

《报刊选读》全案綜合版:江歌母親這一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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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身一個單親家庭的中國女留學生江歌,在媽媽含辛茹苦的撫養中長大,好不容易能夠被送到了日本留學,卻在一年前被同為留學生的疑凶殺死。江歌疑因保護青島同鄉室友劉鑫,而被劉鑫前男友陳世峰殺害。目前陳世峰已被日本警方拘捕,並以殺人罪起訴,案件將在下月審判。近日,案發細節曝光,劉鑫被疑見死不救且案後一直躲避江家家屬,再被輿論砲轟。

事發於2016年11月3日凌晨,山東青島女生江歌於東京中野區寓所門口被殺害,嫌犯指向江歌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。

據新京報《局面》報導,去年8月,劉鑫與當時的男友陳世峰鬧分手,隨後江歌表示劉鑫可搬來與她同住。去年11月2日下午,陳世峰找到江歌和劉鑫居住的公寓,劉鑫一個人在家,便通過微信告知江歌。隨後,江歌趕回家請陳世峰離開,兩人在門外產生爭執。接著三人一同離開公寓。在車站分開後,陳世峰一直跟蹤劉鑫到打工的地方。

劉鑫表示,因為前男友找來要求復合,她拒絕後被一路跟隨。因為害怕,就讓江歌下班後在車站等她一起回去。兩人一起回家後又在門口遇上陳世峰。劉鑫先一步上樓,江歌沒有進屋。

劉鑫說,當時自己來了例假,到家就去找換洗衣物。隨後,就聽到外面「啊」了一聲,很高,很急。 當時覺得是江歌的聲音,就往外跑,但門要先擰一下才能推開,「我被一個非常大的力『砰』地彈了回來」。

劉鑫說,當時貓眼(門眼)被堵,她看不到發生什麼,再加上自己膽小不敢出去,只能報警。

最後,警方趕到時,江歌已倒在二樓走廊的血泊中,其頭部遭利刃砍傷,傷口長達10厘米,頸部和手部也有多處刺傷。

江歌母親質疑,劉鑫在進屋後將門反鎖,導致江歌在公寓門口被殺害而沒有逃生機會。

劉鑫辯稱,「他(陳世峰)是來找我的,三叔(江歌暱稱)替我打抱不平,才惹怒了他。如果知道是陳世峰的話,我拚死也會出去的。但當時真不知道是他,真的沒敢出去。」

此外,江歌母親控訴,案後近300天,劉鑫一直避不見面,甚至連江歌葬禮也沒有現身。

隨後,今年5月,江母在網上曝光劉鑫住址、工作單位等信息,導致劉鑫被網民人肉騷擾。

劉鑫曾回覆江母,稱一天之內撤下文章,否則就不出庭作證。「事情還沒解決,她就把我照片暴露出來,我很不開心。你為什麼不通過警察去了解事情呢?」。

香港經濟日報報導,劉鑫表示,自己不知道如何面對江母,且在江母散布自己信息後,生活受到了很大影響,遭到無數謾罵,曾對江母的行為感到氣憤,但最近看到江母體弱憔悴,才決定和江母見面並道歉。不過,兩人見面後並未達成諒解,江母表示,仍未原諒劉鑫。

該案將於下月11日至15日在日本審判。目前,江母正在日本發起請願,請求判處陳世峰死刑。

 

●媒體:倖存者不該成全網公敵

江歌案即將在日本審判,中國民間憤怒情緒高漲,對於嫌犯是否判死刑有很大爭論,對於當事者之一劉鑫,網上也出現大量攻訐。對此,媒體刊文呼籲冷靜,稱江歌案已變調成劉鑫案,劉不該變成全網公敵。此外,中國司法媒體則稱,中國司法機關對江歌案的嫌犯有追訴權。

中國最高檢旗下檢察日報14日在四版刊文釋疑江歌案「關於境外犯罪管轄的追問」,指出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的相關規定,一國公民在他國發生刑事犯罪,應按照犯罪發生地國法律優先的原則進行處理,即犯罪發生地所在國具有優先管轄權。

該文以江歌案為例,稱該案發生在日本,即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為中國人,也會根據屬地原則,依據日本的刑事法律對其行為進行審判。

不過,該文也稱,就江歌案件而言,劉鑫的前男友如果在日本受到刑事處罰後,中國司法機關仍可依法對其享有追訴權。但文章強調,追訴權行使的一個充要條件是:犯罪嫌疑人回到中國。

此外,也由於按照日本法律,嫌犯陳世峰可能不會面臨死刑,引起中國國內輿論譁然,死者江歌的室友劉鑫遭到多方口誅筆伐。

對此,環球時報刊登署名評論指出,目前輿論場對劉鑫進行了疾風暴雨般的質問和譴責,這種譴責帶給劉鑫名譽的汙損,注定將對她日後的生活產生困擾。

與此同時,網路把全中國變成「同一個社區」,這個社區疾惡如仇,愛憎分明,而且還有一些理想主義。所有的正義感都衝著她傾瀉而出。

文章認為,這大概是網路第一次對一個有過錯,但沒有違法的女生做全網規模的集體聲討。這或許可以看成是網路在拿劉鑫為制裁不合格的人性祭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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