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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樂女談:被國家追捕的孩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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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趙思樂 bkncn-20151010000319092-1010_05411_001_01b (包蒙蒙(紅圈者)僅是一名16歲少年,遭「跨境追捕」,理由只是他是政治犯的孩子。)

包卓軒,小名包蒙蒙,16歲,將來想要讀法律,據說他身材已經挺高,但一臉稚氣,很黏媽媽……然而在他的國家眼中,他可能只有一個名字——人質。

今年7月8日深夜,包蒙蒙與他的父親、人權律師包龍軍來到北京首都機場,他們將飛往澳大利亞,包蒙蒙準備在那裏開始高中生活,他的母親、同為人權律師的王宇到機場為兩人送行。那是包蒙蒙最後一次見到媽媽。

7月9日凌晨一點多,王宇最後一次與包龍軍、包蒙蒙取得聯繫,凌晨4點17分,王宇給朋友發出消息稱家中電源與網絡被斷,有人正在撬門。那是王宇最後一次與外界取得聯繫。

一天以後,律師大抓捕正式開始,288名律師、法律工作者和人權捍衛者被警察約談,其中20餘人被指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、危害國家安全、尋釁滋事等多項犯罪,無一獲得律師會見,至今不知所蹤,多家重要官方媒體在法院未審理情況下將他們作為罪犯報道。外界將此系列事件稱為「709律師大抓捕」。 包蒙蒙經歷兩天的拘禁後被送往內蒙古的外婆家,護照被沒收,警察對他定下「四不准」禁令:不准請律師、不准和外國媒體聯繫、不准和幫助爸媽的朋友聯繫、不准出國讀書。包蒙蒙接受香港媒體採訪稱:「我也很痛苦,但倒不懼怕什麼。」

在王宇、包龍軍被囚禁百日之時,10月9日,包蒙蒙在緬甸失聯的消息傳出。香港律師關注組稱,包蒙蒙和同行的人權捍衛者唐志順、幸清賢10月6日中午在緬甸猛拉市的華都賓館8348房間被帶走。該飯店的老板稱當時來了10餘人,出示了緬甸警察證件,搜查了客房,把三個人都帶走了。10月7日,他們的朋友和律師到當地警察局查詢,警察聲稱沒有抓人,隨後他們走訪了當地的政法處,也沒有查到三人的下落。10月8日晚上11時,辛清賢成都的家被查抄,執行者是成都市公安局與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公安局,即包蒙蒙外婆所在地的警察機關。警察在搜查時亦口頭告知已經抓獲包蒙蒙。

熟悉包蒙蒙情況的人士稱:「包卓軒無法忍受國保秘密警察長期、持續的騷擾、恐嚇、精神控制(包括對家人), 乘十一長假之際脫離公安控制,欲經過緬甸到境外安靜讀書上學,在緬甸失聯,料其行蹤過早被監控人員發現,現在很可能已在內蒙烏蘭浩特公安手中。」

包蒙蒙僅是一名16歲的少年,遭遇如此「跨境追捕」,僅有一個理由:他是政治犯的孩子——關在境內可以充當人質用來與王宇、包龍軍談判,在境外卻可能成為國際媒體的焦點——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對中國人權狀況的持久控訴。動用組織化暴力將一個未成年人擄為人質,讓人除了「恐怖主義」難以想出別的詞彙來定性這種惡行,中國和緬甸政府共同完成了這場真正國際級的恐怖主義行動。

文章來源鏈接:http://hk.on.cc/cn/bkn/cnt/commentary/20151010/bkncn-20151010000319092-1010_05411_001.html

本网责任编辑:Rachel Chang

Website Editor: Rachel Cha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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